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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11-10 10:3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和《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黑科规〔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特派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学院及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中青年教师、科研人员;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对相关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有浓厚兴趣,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参与黑龙江省产学研合作,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

1.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解决生产和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产品竞争力;

4.促成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6.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三、派驻期限

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1年,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

四、选派程序

1.对照企业需求自愿申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科研人员对照拟派驻企业技术需求(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拟派出人员情况表》(附件3)交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

2.学院或单位汇总。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根据本部门申报人员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技术需求汇总表》(附件2),联同《拟派出人员情况表》(附件3)打包,以“所在单位-科技特派员申报”命名,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jb716@163.com信箱;

3.学校汇总审核后统一推荐至省科技厅;

4.联系人:常敬礼、夏汇彬; 电话:0451-55190760

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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