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东北农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试行)》(东农校发〔2023〕64号)、《东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东农校发〔2023〕65号)、《东北农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东农校发〔2022〕24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果完成人(团队)协商一致,提出赋权申请,并提交成果拟转化方案,现就下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及转化事宜进行公示。
一、成果情况
成果名称:一种生物有机肥及制备方法和应用
成果类型:国家发明专利
专利权人:东北农业大学
成果完成人:李凤兰、袁强、胡宝忠、冯艳忠、于志强、徐永清、赫兰保、李飞、蔡振学、周晶
成果简介:该成果属于生物有机肥料领域。传统有机肥的制作存在环境要求高、周期长、品质低、效果差等缺点,难以应用大规模的生产和应用。作物秸秆、动物粪污年产量很高,存在难处理、肥力流失和易污染环境等缺点,但其营养丰富,是用来制作有机肥的良好原料。本发明首先公开了一种生物有机肥的制备方法,其中发酵过的有机物由农业废弃物(如秸秆、菌糠、粪污等)和菌制剂等通过发酵制备得到。本发明生物有机肥成本低廉,生产工艺简单,周期短,品质高,能有效地提高蔬菜或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二、赋权情况
赋权方式:赋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共同所有权,成果完成人可行使对接转化企业的自主权利
赋权转化分配方案:东北农业大学(权益占比16%);成果完成人(团队)(权益占比84%)
三、转化情况
转化方式:作价投资
定价方式:依据第三方评估价值协商定价
拟作价入股方案:拟将上述科技成果的使用权作价,与拟投资方共同成立新公司,拟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投资方以货币资金出资700万元,占股70%;上述科技成果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280万元,经协商,拟作价人民币300万元,占股30%,其中:4.8%股份归属东北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5.2%股份归属李凤兰(经团队全体人员协商确认)。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7日
对以上成果赋权及转化如有质疑,请于2024年8月7日17:00前将具体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反映情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55190609;33041175@qq.com
办公地址:主楼721
东北农业大学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