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征集高校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精神有关要求,自2012年起凡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和《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奖代补”资助项目》必须为教育厅《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储备项目》,对未上报入选“信息库”中的成果项目,教育厅今后一律不予以支持和资金资助。现将此次教育厅高校科技成果储备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发动和组织成果完成人编写成果材料,并对本部门的成果进行认真筛选,把符合条件的成果全部征集上来;
2.此次征集的科技成果时间范围为2001年1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产生的成果;
3.“信息库”中的成果信息实行定期补充更新制度。2012年7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成果,学校每季度末集中受理一次,并将新成果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4.所提供成果材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成果名称、所属学校、所属学科、项目研发背景和来源、主要内容及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技术水平、应用领域、转让及合作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人等。请按附件中的“科技成果材料编写范例”进行编写(成果正文要求文字精炼,word格式,4号字,仿宋体),每个成果材料在600至900字。请严格按上述要求编写;
5.各单位科技成果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将电子版于7月12日前发至此邮箱gjb716@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敬礼 贾树英 寇胜利 电话:55190828
科技成果材料编写范例.doc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合作共建与技术转移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