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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的通知
2013-07-12 09:33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的项目研发、培育和孵化工作,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促进校企合作。2013年省教育厅继续组织申报资助“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资助经费2014年下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的通知》精神,及《黑龙江省高教强省建设规划》中“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和相关办法规定。我校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集中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申报采取教师自愿申报、学院汇总初评、学校筛选择优推荐的原则,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初评汇总工作。

二、培育项目的资助对象和申报条件详见《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

三、申报培育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在申报书之后。相关文件教育厅已在“黑龙江高校科技网(http://61.167.33.11)中发布,可直接查阅或下载。

四、《申报书》的填写应客观、实事求是,不得有虚假。若查实有弄虚作假的,除不予评审或撤销和追回资助项目经费外,还要给予相关人员责任处分。

五、《申报书》要求文字精炼,用word格式,内容为4号字,左侧装订。《申报书》一式四份(上报省教育厅三份,学校备案一份)。

六、请各学院初评汇总后,将相关材料于2013年7月25日前统一上报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主楼716),附件2、3的电子版同时发至:gjb716@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另:欲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以奖代补”资助项目的教师,请登录省教育厅“黑龙江高校科技网(http://61.167.33.11),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与“产业化前期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寇胜利、常敬礼、贾树英 联系电话:0451-55190828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合作共建与技术转移中心)

2013年7月12日

附件【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申报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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